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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藝術領域輔導小組111學 年度分區輔導研習實施計畫」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111年9月27日北市蘭國小字第1113006020號函辦理。

二、各場研習日前2週起,請逕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報 名及薦派作業,並同意參加教師公假派代,參加教師核予 研習時數3小時。

三、該場次行政區之各公私立國小每校至少薦派一名藝術領域 教師參加。錄取名額以30名為上限,其他行政區之藝術領 域教師,可跨區報名參加,惟以報名之優先順序錄取之。

四、承辦學校無法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五、配合學校門禁管理,請參加研習教師佩戴識別證。

六、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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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9-30|

{{ $t('FEZ005') }}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