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李婉鈴
{{ $t('FEZ002') }} 健康中心|
依據教育局來函指示:
配合中央自112年4月17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校園防疫相關規定調整說明如下:
1. 校園室內外空間及場域,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各級學校得視場域性質(游泳池、室內各場館、餐廳、宿舍等)及活動需要,經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搭乘公共運輸工具 (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 接駁車等),由「規定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
2. 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由師生自行決定,尊重師生自主意願。
3. 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詳見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4-26|
{{ $t('FEZ005') }}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