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市雙語教育白皮書辦理。
二、臺北市為執行雙語教育政策,建立教師雙語制度,提高教師推動雙語政策之專業能力,特訂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目的
1、提供有意投入雙語教育的教師瞭解明確的英語能力指標。
2、建立雙語教師的專業形象,打造本市雙語教學品保機制。
(二)實施對象: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及教保服務機構現職教保服務人員。
(三)申請資格:詳參附件第1至3頁。
(四)實施期程:自計畫發布日起實施。
(五)申請方式
1、申請人應於每年度1月1日至15日及7月15日至30日備齊文件(附表3、附表4),寄送至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以郵戳及聯絡箱收件日期為憑。
2、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將於收件完成後,統一進行審核程序(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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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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