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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校歌MV」徵選辦法

{{ $t('FEZ001') }} 訓育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校歌MV」徵選辦法

壹、目的:

為展現本校學生資訊素養與創作能力,以新世代觀點演繹學校活力開放校風與百花齊放多元精神,賦與校歌全新風貌,藉以激勵學生創新思維、培養行動能力,增進親師生對學校的情感與凝聚力,共創新世紀的優質學校文化。

貳、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配合本學年度畢業典禮,本徵選活動以六年級學生為參加對象(學生可和家人或同學共同組隊參加,每組最多5人)

二、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9日(週五)16時止,逾時不候。

三、收件單位:本校學務處訓育組/聯絡電話:(02)2871-0064分機233 鍾蕙優老師。

四、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電子檔、報名表暨著作授權同意書,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五、得獎名單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前公布於本校網站,並擇期公開頒獎。

參、徵選項目:士東國小校歌MV

肆、作品格式

  一、以士東國小校歌為背景音樂,須保留歌聲、伴奏並呈現歌詞字幕。

      ◆請於本校網站首頁下載,校歌音樂檔案及歌詞。

      路徑:學校介紹//士東校歌//士東校歌—兒童歡樂版(演唱)

  二、影片呈現方式(可擇一或綜合運用):

  • 將照片以動態連續方式播放。
  • 自行拍攝校園影片或活動影片剪輯播放。
  • 自行製作動畫模式播放。

   ◆所需照片、影片素材可自行拍攝或自本校網站首頁之網路相簿下載使用。

  三、影片請用WMV、AVI、MP4(MP4尤佳)等格式為主,解析度為1920*1080(1080P、30fps)以上規格,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原則。但參賽者須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以供主辦單位進行宣傳與活動使用。

伍、評審方式

  一、由承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及專業教師進行作品審查與評選。

  二、評審標準

   (一)創意發想與學校特色精神結合度: 30%      (二)整體可看性 30%

   (三)影片技巧及剪接: 20%                    (四)音樂與影片畫面協調性: 20%。

陸、獎勵方式

  一、錄取名次及獎勵:

     (一)第一名:頒發新臺幣1,000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頒發新臺幣500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頒發新臺幣300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四)佳  作:頒發新臺幣200元(禮券)及獎狀乙幀。(最多6件)

  二、第一名作品將於畢業典禮首播,並於學校重大儀典或活動中視流程需要進行播放。

柒、權利歸屬及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之全部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參加者應保證參選作品符合規格,並為其創作且享有完整著作權,未曾公開發表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

  四、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從缺;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五、得獎者將公布於本校網站,主辦單位將保留特定得獎者公布於媒體及網站的權利。

  六、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小組認定之。

  七、相關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改,並公告於本校網站;主辦單位對於徵選內容及獎金保有修改及解釋之權利。

  八、嚴禁盜用他人創作,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抄襲、違反「智慧財產權」、個資、肖像權相關規定者,經主辦單位查核屬實者,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該獎項則從缺不再遞補),獲獎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捌、經費來源:由本校相關項下經費支應。

玖、本計畫陳請鈞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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