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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本市114學年度公立小學辦理教育創新與實驗計畫獎 勵補助計畫及創新實驗工作坊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育創新與實 驗計畫獎勵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進行課程教學與行政服務之創新與實驗,擬定 此獎勵辦法,獎勵類別分別五大類,分別為創新實驗、創 新課程、創新教學、創新研究、創新行政。 

三、申請學校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將教育創新與實 驗計畫申請表、授權同意書暨切結書、計畫書、經費概算 表四份資料掃描為PDF檔,及可編輯之word檔寄送至 edu_pe.47@gov.taipei實驗教育中心專案教師詹欣怡,紙 本逕送國小教育科,始完成申請。 

四、審查標準如下: (一)審查以書面審查為原則,著重計畫的符合性、完整性、可行性及創新性。必要時,得邀請申請獎助之學校或教 育人員列說明或進行實地訪視。 (二)單一學校應有教師10人以上參與計畫;全校為9班以下 者,應有百分之六十以上之教師人數參與為原則。 (三)同一作品已申請前導學校、活化教學計畫、臺北市教育 專業創新等相關辦理獲補助或多年獲得獎勵者,不得重 複申請。 

五、經審查通過之學校,提供全學年度,各類別給予新臺幣3萬 元至10萬元補助。 

六、為鼓勵各校參與,特辦理創新實驗工作坊,邀請臺北市立 大學丁一顧教授擔任講座,進行創新與實驗教育獎勵補助 計畫之規劃及申請書撰寫說明與諮詢,於工作坊中邀請113 學年度辦理之學校進行成果觀摩及分享。本工作坊於4月至 6月辦理,共計三次研習,有意參與之學校團隊成員,逕上 臺北市教師在職網http://insc.tp.edu.tw報名,請各校依 權責予以公假派代,如有疑問,請聯繫本市三民國小教務 主任藍立達,電話:27646080轉211。 

七、本項計畫鼓勵本市公立國民小學自主參與,本局將於114學 年度結束後統一進行敘獎。各校敘獎額度以嘉獎2次2人 (含校長)及嘉獎1次5人為限。審核成果成效卓著者,另 頒發獎狀鼓勵;執行成效不佳者,不得申請下一學年度計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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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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