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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為辦理114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2日臺教社(三)字第1142401190B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為社會教育領域最高榮譽,迄 今已有50年歷史。教育部為表揚對於推展社會教育卓有貢 獻的團體或個人,自64年開始舉辦「社教公益獎」,106年 起定名為「社會教育貢獻獎」,希望藉由此殊榮,肯定長 年於臺灣每個角落耕耘社會教育、投注心力的無名英雄, 期激勵更多個人及團體積極投入社會教育。 

三、本案推薦相關事宜,請詳閱附件實施要點及注意事項,請 於114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將下列推薦文件 報送本局,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另推薦資料表、佐證資料及照片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信箱 (uk1323@gov.taipei): (一)推薦資料表1份(請以A4紙張列印,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 於左上角,平整裝入適當大小的信封內,請勿折疊或裝 訂)。 (二)佐證資料(每份以15頁以內為原則,並請加製封面、目 錄及頁碼;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或加裝 透明膠片)。 (三)照片電子檔(請注意解析度,所有照片請附上重要文字 說明): 1、個人: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參與活動照片5 張。 2、團體:團體或活動照片6張、團體標章ai圖檔1份。 (四)承諾書。 (五)被推薦同意書。 

四、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海報、送件注意事 項及推薦資料表(含終身奉獻獎、個人獎及團體獎)各1 份,相關表件電子檔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 tw )/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 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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