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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114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徵件計畫

{{ $t('FEZ001') }} 設備組

{{ $t('FEZ002') }} 教務處|

  • 收件日期-10/27 ()11/07 ()

  • 收件人員-教務處設備組

  • 辦理步驟-1.學生於目前就讀學校辦理初審報名期限內,挑選自己創作的3件或6件作品,填妥報名表(附件2)、作品標籤(附件3)後,將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或其他不會破壞作品的工具/文具)別於作品上將附件3「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   作品送件須知-本案決選報名作品送件時應符合以下規定,未符尺寸標準者,一律不予受理審查及評選。

  1.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2.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

  3. 作者請在報名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

  4.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將附件3「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5. 「認證10次以上學生」無須參與初審及複審,直接參加本計畫決選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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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30|

{{ $t('FEZ005') }}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