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4-2淨光寺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資格:
1.居住於士林區,一至六年級弱勢家庭學童。
2.未享有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學金者。
3.學期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
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113-2學期成績單(申請助學金者可不附成績單)
3.家境清寒證明(不接受里長證明或國稅局證明申請)
4.全戶戶及影本
5.在校證明
6.學生本人銀行或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
獎學金:每名2000元
助學金:每名1000元
※各校限定六個名額,資料不齊者,不列入審查名單
※欲申請者請自行備妥資料,於115年3月25日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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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72-07-18
{{ $t('FEZ014')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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