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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

{{ $t('FEZ002') }} 人事室|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 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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